職業病危害評價可分為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三類: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評價的對象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評價的時機為建設項目的可行性論證階段;評價的依據是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評價的對象為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評價的時機為建設項目完工后、竣工驗收前;評價的依據是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以及建設項目試運行階段的職業衛生實際狀況等;評價的范圍是以建設項目實施的工程內容為準;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評價的對象為可能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評價的時機為用人單位正常生產期間;評價的依據是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標準以及用人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職業衛生實際現狀等。